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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欠百万房租!天津一教育咨询公司被执行悬赏!

2026年01月19日 23:09
 

容转载自: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

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, 美博(天津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,被执行悬赏。

公告内容如下↓

本院在执行 申请人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美博(天津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,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致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难以得到实现。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,为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,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,提高执行效率,维护法律权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以及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》第一条第(五)项之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
被执行人基本信息

被执行人: 美博(天津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,住所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五道18号二楼。

法定代表人:刘淑芹,经理。

案件基本信息

执行依据: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(2022)津0319民初18786号民事调解书。

执行案号:(2025)津0116执恢12237号

案由: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

悬赏信息

悬赏内容:凡向我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(法院已经掌握但未处置的除外),经我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,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, 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%支付悬赏金。

悬赏期限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(2022)津0319民初1878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止。

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付法官

本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。

本院郑重声明: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、其他代理人、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(单位)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,不予发放。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。

特此公告。

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